流離轉徙錯置

「歸鄉政策」路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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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時間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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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版权李繼忠

1938年廣州淪陷後,大量來自廣州和華南地區的難民湧入香港;在短短數月間,香港人口增長至接近160萬。及後香港亦相繼淪陷,1942年始,佔領地總督推出「歸鄉政策」,目的是將香港人口減半,以節省管治成本及減低對食物和水的需求;結果數以十萬計的香港人被迫或被誘騙到廣東省各城鄉,部分被關押在位於廣州城外珠江口的南石頭難民收容所。

佔領地政府就「歸鄉政策」提供了三條「歸鄉」路線,由香港出發前往129公里以外的廣東:

1.東部路線(步行)— 從香港經九龍半島,越過深圳河經內地到廣州;

2.西部路線(乘船和步行)— 從香港乘船前往澳門,然後循陸路經珠海往北前往廣州;

3.中央線(乘船)— 從香港乘船繞過大嶼山,然後從珠江口向北前往廣州南石頭。